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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函授、业余优秀学员评选办法
2015-07-17 16:02   审核人:

 

 

 
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进一步提高公司成人高等教育质量,为经济建设和基础教育的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合格人才,同时也为了进一步调动函授、业余学员的学习积极性,鼓励他们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,特制定本办法。 

一、评选条件

l.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、热爱中国共产党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努力学习政治理论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拥护改革开放,思想品德好。

2.遵纪守法,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。能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,勤奋学习,努力工作。

3.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认真参加面授,坚持自学,刻苦钻研,积极参加各项教学活动,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。

4.毕业总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0%。

二、评选原则、方法和步骤

l.评选原则:坚持实事求是、公开、公正、择优原则。

2.评选方法:采取自下而上,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方法。

3.评选步骤:按照评选条件,先由班级评议,确定推选名单,由班主任将名单及推荐材料报函授站汇总后递交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审核,经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分管董事长批准公布。

三、评选时间及名额

l.优秀学员毕业前评选一次。分校级和院级两个层次。

2.评选名额:校级优秀学员控制在在籍函授、业余学员人数的3%以内,院级优秀学员控制在5%以内。

 

四、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员,不能参加评选

l.因触犯法律、违反校纪校规等受到各种处分者。

2.有旷课、严重缺课、旷考或考试作弊行为者。

3.有不及格课程者。

五、奖励表彰办法

对荣获优秀学员称号者,由学校进行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,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评优材料装入本人档案。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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